西安市教育局下发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,妥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。义务段随迁子女入学实施“四证审核”制。城十区(含沣东新城)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,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。
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
2016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坚持“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,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”的原则,实施“四证审核”制度,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。
小学入学:随迁子女由父母持“四证”到区县教育局或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,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。
初中入学:在本市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持“四证”及小学毕业证书到所就读区县登记,由所就读区县审核后统筹安排。
凡不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、少年,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登记入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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